证明申请
您好,我2007-2009年在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工作,期间正常缴纳公积金,2009年8月辞职离开广州,期间未用公积金贷过款,离开当时取了公积金并销户了,现在我在山东济宁工作,需要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我们当地的公积金中心说需要贵单位出具一个我当时在广州没有用公积金贷款的证明,请问都需要提交什么材料,谢谢。
其他答案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由于您情况较为特殊,建议您持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天河管理部咨询,并按其指引办理。我中心办事处及管理部地址可从以下链接查找:谢谢您的咨询!
2016-06-16 14: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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