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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届满后的物业服务企业选聘问题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届满前6个月,业主共同决定续聘或另聘物业服务人。如物业服务合同届满后,业主没有共同决定续聘或另聘物业服务人,在原合同义务权利延续期间,业主是否还可以共同决定续聘原物业服务人,还是应当共同决定另聘物业服务人?
benbi|2022-08-29 07:4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5923354117

这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您好!物业服务合同届满后,业主没有共同决定续聘或另聘物业服务人的,仍依照原合同延续服务的情况的应视为黓认续聘。如需重新续聘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应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确认期限等。
2022-09-05 14: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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