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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北京市住建委解答《民法典》有关公共收益问题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等利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的收?,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1、这个合理成本是指什么?谁来制定?2、合理成本是业主说了算还是物业自报成本,3、合理成本是否需要通过业主大会制定4、物业公司可以自定合理成本吗?5、物业公司用公共收益没有业主同意在小区做其他活动费用... 展开
ask9695638469|2022-04-12 07:5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347658825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依据您提出的问题,其中合理成本是指业主共同决定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单位的经营管理成本”。公共收益的支出需业主共同决定,物业公司无权自行决定使用。
2022-04-19 14: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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