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关于社保补缴不超过三月影响买房的问题

非京籍在京工作缴社保满五年,2015.8-2020.8,但是其中2019年12月与2020年1月,因为他新旧公司之间的工作变动问题,导致社保断缴,当年2月补缴的这两个月,准备今年5月份之后在京购房,请问是否影响社保连续60个月购房资格的认定?如果影响,社保连续缴纳是否从2020年2月正常缴纳之后开始重新计算连续月份?
ask6918168453|2021-04-04 07:4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3027733801

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回复:您好,连续5年在京缴纳社会保险的标准是从提交购房资格审核月的上一个月起,向前推60个月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提出申请当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因单位注册地址发生变更、扣款失败等原因造成单位所有员工社会保险断缴,单位以月报补缴方式为个人完成补缴;因工作调动造成个人社会保险补缴,原单位或新单位为员工完成补缴。以上两种情况补缴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不影响在京购房资格。2020年受疫情 展开
2021-04-06 14:47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