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问题咨询
请问该导则是必须遵守的规定,还是只是一个倡议呢?具体文件见链接住建委负责维持该文件规定的规则吗?
其他答案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有这样的回复:《关于印发的通知》(京建法〔2017〕20号)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规划、设计和建设及监督管理活动。开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依据相关法规和《导则》开展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作,确保设计质量。通知自2017年9月30日起执行。纳入共有产权住房管理的其他项目参照通知执行。
2021-03-15 14: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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