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表示按现在规定,提前同业主解除合同不需支付违约金
本人名下有一套住房,今年6月同“我爱我家”签了委托出租合同。今天中介联系我表示,至今房屋还没有租出,希望降价,否则将退租。并表示,根据北京住建委规定,疫情期间都是无原则退房,就是哪天退房,房租就支付到哪一天,不予任何补偿。请问有这样规定吗?
其他答案
看到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房屋租赁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的解除等事宜从合同约定。租赁中介机构应严格按照与承租人签定的合同提供服务,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合同双方如产生纠纷应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2020-07-20 14: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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