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资格咨询(社保存在补缴)
您好,我个人非京籍,公司因2020年4月主体变更而导致社保系统托收失败,后公司进行社保补缴。我个人查询社保局4月显示社保为补缴状态。此前已连续缴纳4年社保,均显示正常缴纳状态。请问此次补缴是否影响连续五年缴纳社保购房资格?
其他答案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根据本市房屋限购政策规定,连续5年在京缴纳社会保险的标准是,从提交购房资格核验申请月的上一个月起,向前推60个月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提出申请当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因单位注册地址发生变更、扣款失败等原因造成单位所有员工社会保险断缴,单位以月报补缴方式为个人完成补缴;因工作调动造成个人社会保险补缴,原单位或新单位为员工完成补缴。以上两种情况补缴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 展开
2020-07-09 14: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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