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不与居民协商,施工单位用废止的噪音补偿标准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施工秩序减少施工噪声扰民的通知》京政发(1996)8号-已废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15]30号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华威西里39楼41楼44楼,地铁17号线13标段潘家园西站十八局项目部假冒建设单位诱骗居民签补偿协议,全文如下:----------------...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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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回复:经调查核实,地铁17号线潘家园西站施工单位中铁十八局分别于5月中旬、6月上旬与39、41、44、47号楼居民代表协商噪声扰民补偿费事项,确定补偿标准为每月60元。目前项目周边已有74%居民(39号楼、41号楼、44号楼、47号楼居民共434户)认可并签订补偿协议,同时领取了扰民补偿费用。由于社区居委会正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无法组织补偿费发放工作,经施工单位与社区居委会沟通 展开
2020-07-09 15: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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