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违约拒不退还房租租金及押金
12月2日,我看到门上贴了一个公示,大致内容是:中介应该在2019年11月23日将2019年12月1日~到2020年2月29日三个月的房租交给房东,但没有给,房东要和中介解除合同,要求我们腾出房子。但我于10月30日已经把2019年12月1日~2020年2月29日的房租缴纳给中介。然后联系到房东,公示确为他所贴,情况属实。我...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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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出租人、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活动中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出租人、承租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设(房屋)行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单位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2019-12-26 14: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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