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是否违法?
如题,《中华人农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均未对联合体投标做出限制,第三十一条第一段明确联合体视为一个投标人,第十八条则明确招标人不得排斥潜在投标人和不得对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文件中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条款的是否触犯法律?请予以明确!
其他答案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我单位工作人员就该登记单于2019年9月6日下午16:10进行电话回复来电人刘先生,刘先生表示满意。来电人咨询招标文件中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是否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613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 展开
2019-09-09 14: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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