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的过户问题咨询
在房屋产权证下来满5年后,可否将经济适用房赠与?1、能提供具体的赠与规定么?2、如可以赠与,可以赠与给亲兄弟姐妹么?赠与后房屋是什么性质?3、如不可以赠与,则我想按你委《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号)办理交易过户,补缴70%的土地出让金后,转商品房屋。可该文中,“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同...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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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看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未转为商品房前不得赠与。京建法【2013】10号文第六条转商需上市交易,具体问题请咨询房屋所在区规自委不动产交易部门。
2019-04-22 14: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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