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在未通过验收,无房本情况下对外招商,是否属于非法招商?
北京市昌平区修正大厦在未通过验收,无房本的情况下,由北京金龙翔投资有限公司代理对外招商,并向商户隐瞒实际情况。是否构成非法招商?商户要求物业方提供材料协助办理营业执照,该公司因无相关材料,一直故意拖延,导致商户无法经营,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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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来信收悉!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消防、人民防空、环境卫生设施、防雷装置等应当按照规定验收合格后,建设工程方可交付使用。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您可以将有关问题向昌平区住建委信访部门进行反映。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2018-06-20 14: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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