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京建经[2002]117号文件是否已失效?或者被新的文件取代?
请问京建经[2002]117号文件是否已失效?或者被新的文件取代?
其他答案
看到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京建经〔2002〕117号文件,是2001预算定额的配套使用文件。如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是在2012预算定额执行之前,以2001预算定额为计价方式的(非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则京建经〔2002〕117号文件依然有效。
2018-04-12 14: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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