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来信收悉!根据196号文件规定:房源核验内容包括:(一)核验房屋证载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书号、权利人是否与房屋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或权属档案等不动产登记资料记载的信息、系统信息一致;(二)核实房屋是否存在查封、异议登记、抵押等限制交易信息;(三)反馈房屋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或权属档案等不动产登记资料记载的该房屋坐落、建筑面积、规划用途等 展开
看到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来信收悉!根据196号文件规定:房源核验内容包括:(一)核验房屋证载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书号、权利人是否与房屋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或权属档案等不动产登记资料记载的信息、系统信息一致;(二)核实房屋是否存在查封、异议登记、抵押等限制交易信息;(三)反馈房屋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或权属档案等不动产登记资料记载的该房屋坐落、建筑面积、规划用途等基本信息。通过核验的房屋在完成网上签约前,可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www.bjjs.gov.cn)发布房源信息,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将依据不动产登记信息,动态更新房屋的权利状况。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申请房源核验的,核验通过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自动发布房源信息,包括核验编号、房屋所在区县、坐落、建筑面积等基本信息,权利状态以及拟售价格、发布机构、发布时间等信息。如果是委托经纪机构进行的房源核验,您提到的公示的拟售价格应是卖方委托经纪机构时,在《存量房房源核验委托书(委托经纪机构)》中填写的拟售价格(总价)。该委托书应经双方签字确认,同时,经纪机构应按照该委托书填写内容为核验申请人办理房源核验。如经纪机构未按规定办理,您可以直接提供其具体信息进行投诉,也可联系经纪公司为产权人依规定办理申请修改公示信息。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