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或承租人擅自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使用
业主或承租人擅自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使用,从事办公、商业、仓储,搬运货物时将货车堵在单元门门口严重影响业主出行,且对电梯等公共设施造成过度使用,请问贵司是否可以处理或是通知县区级住建委部门处理?或是有什么其他的解决方案
其他答案
这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来信收悉!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件记载的用途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确定的使用性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房屋用途相关的行政许可证件应当与房屋权属证件记载的用途一致。需要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应当到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您所反映的问题建议您向规划国土部门进行举报,或向北京市政府非紧急救助热线12 展开
2018-02-02 14: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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