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看看广州政务在官网的回答: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2012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2号),自2012年起,除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外,暂停新建经适房,原经适房保障对象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据此,我市印发了《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暂停受理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住保〔2013〕39号),明确自2013年4月12日 展开
给你看看广州政务在官网的回答: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2012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2号),自2012年起,除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外,暂停新建经适房,原经适房保障对象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据此,我市印发了《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暂停受理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住保〔2013〕39号),明确自2013年4月12日起,市辖10区暂停受理申购经适房申请,并同时暂停受理《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延期申请。上述《通知》已于2013年4月11日在原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站公示、4月12日在广州日报、南方日报等报纸上公布。 根据国家关于保障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居住需求,让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有所居”的要求,2013年,我市开始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建立了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制度。 【广州政务】 2019年3月30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