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政务回复: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居住证问题,在广州市区范围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在居住地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领《广东省居住证》。申办人需提交材料:①本人居民身份证。②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及相片,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③居住登记回执(在旅馆业住宿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除外)。④ 展开
据广州政务回复: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居住证问题,在广州市区范围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在居住地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领《广东省居住证》。申办人需提交材料:①本人居民身份证。②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及相片,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③居住登记回执(在旅馆业住宿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除外)。④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证明材料须准确表述居住证申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在穗居住地址、在穗居住(或就业、就读)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况。 关于积分入户问题,现仍处于2018年积分入户申请时间段内。申请时间: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3月25日。需要申报2018年度积分制入户的来穗人员,请于2019年3月25日17:00前,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积分制入户申请,持相关材料原件到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核验并确认入户意愿。2018年度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条件:1.年龄45周岁以下,即为1973年1月1日(含当天)后出生。2.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4.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总分数满100分。详情请查看以下链接: 关于人才引进入户问题,人才引进入户办理时间:每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来本市创业或就业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本市:(一)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四)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六)以薪酬、投资等市场化方式评价并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具有突出能力和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七)由于用人单位整体迁入、项目建设等原因,确需将户籍迁入我市,经省、市政府同意,明确给予引进的人员。(八)省直及中央驻穗用人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九)在我市重点扶持的企业、项目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紧缺急需人员。(十)本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详情请查看以下链接: 所需资料较多,建议您直接查看以下链接: 【广州政务】 2019年3月4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