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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入户事宜

夫妻双方于2012年在成都购买商品住房83平,于2014年办理协议离婚,约定该房归女方所有。现女方想以此房办理入户,被户籍管理中心拒绝,理由是该房为离婚所分,不是买卖交易所得。此房实属于购买,以前也是男女双方共同共有,为什么离婚后单独所有了,就不能办理入户?
ask4370365011|2017-07-06 08: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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