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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必须留在自己手中吗?这个很重要吗?

我爸爸已经10多年 了无音讯了,中间因为姑姑说要办什么事需要我们家的房产证,我妈妈不怎么懂,就把家里的房产证拿给了我姑姑。现在想把房产证拿回来,但是姑姑硬压着不肯给!说是怕我妈妈独吞了,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出面拿的话,该以什么样的名义比较好?现在是不想伤了和气!实在不行的话,麻烦大家支支招!谢谢!
irischou2008|2012-06-05 21:2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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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重中之重
2014-11-20 10:3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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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可以帮你
2014-06-14 19: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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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四年前已在派出所报过失踪人口的话,现在可以拿着派出所或当地居委会的失踪证明去法院申请宣告死亡,法院受理后要公告1年寻找下落不明者。1年后不能确信还活着,就宣告死亡。宣告死亡后,就可以带相关资料到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的手续,出新房产证。如果没报过失踪,那先去报失踪。按上面时间慢慢办。因为要是房产是你爸名下的话,你爸失踪了,现在除他本人谁都办不了过户。谁拿房产证都没什么作用的。
2012-06-05 21:42
来自北京市

网虫冲浪

到派出所办个失踪人口证明,去房管局直接挂失,你们是直系亲属,从新补办一个新的房产证就行了。根本就不用搭理你姑姑。
2012-06-05 21: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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