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提问的“小区未完善”。不知是什么内容“未完善”?是环境,还是设施(如电梯)没有完善?还是业大会没有召开? 现在我只能就业主是否交物业费的法定依据作说明,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规定,“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又根据 第十五条规定“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 展开
你提问的“小区未完善”。不知是什么内容“未完善”?是环境,还是设施(如电梯)没有完善?还是业大会没有召开? 现在我只能就业主是否交物业费的法定依据作说明,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规定,“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又根据 第十五条规定“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依据以上法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只要与物业管理企业签了物业服务合同,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就应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再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包括9项,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物业管理企业要根据这些项目与业主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协商主要是通过公告方式进行的。这类“公约”如果是在房屋销售之前已经被核准,可以和购房合同同时签署。此类公约会明确写出物业管理费为每平方米多少钱。购房人要想清楚这个水平能不能接受,一旦签字就必须按照这个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 如果购房者并没有签署同意遵守公约的承诺书,你小区业主大会也没有召开,由业主大会来决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确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还没有落实,也就是说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还没有签物业服务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缓交物业服务费。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