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理费用由谁负担?
2006年1月18日,我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产权证由出卖人办理”。现公司让我交纳契税、印花税、产权证公本费,公司的作法是否合理?合理与否的依据是什么?我该怎么办?求专业人士予以帮助!
其他答案
房产证的费用都是由购房者出的,卖方只负责办理,合同里没错。你说的这些都是合理的,我们这也是这样的,但我说不出依据,只能说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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