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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和老婆要离婚,目前我们居住的房子是结婚前我父母买的,贷款也是由我父母来还

房产证上登记的是我的名字。在结婚期间,由于我们共同经营的淘宝网店资金紧缺,就以我的购房贷款合同的名义把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了一部分作为生意周转所用。现在离婚女方以此为由要求分割房产,想请法律方面的专家支招,对方这个要求能不能成立?(房子的首付和还贷都是我父母办的,可以提供银行还款记录)
月在窗外|2012-05-12 00:5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变形金刚大战葫芦娃

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三,婚前购房属于个人财产,且是你父母赠与你个人的,因此房产权属明晰,不涉及离婚财产分割,对方的要求不会得到法院支持。但是有个问题需要你注意,当初用对方的公积金的时候,购房合同和贷款协议是否写了对方名字,若没有的话,就没关系,若有,就稍微麻烦些,因为虽然婚后贷款你父母来还,但是登记的谁的名字,贷款还款账户就是谁的,很难证明你父母对贷款偿还这部分的出资,你最好跟你父母补一张协议,说 展开
2012-05-12 01:28
来自北京市

liuyue534r

可能不成立,不是用她的住房公积金贷的款就不成立。但我说哥们,你和你老婆离婚应该让着女人点,别太计较得失。曾经夫妻嘛
2012-05-12 01: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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