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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房产过户手续

法院拍卖房产过户手续
ask9112066116|2022-07-02 13:1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8385439646

被告方当场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应立即支付卖价一定比率的货款做为订金,请在拍卖场帮助下与受托人签署竞拍房地产业转让合同书。买受人再付款所有合同款后,凭转让合同书和相应证明材料到房地产登记行政机关申请办理产权过户办理手续,获得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九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 展开
2022-07-05 14:23
来自北京市

房天下网友

当事人现场投标成功后,买方应立即支付一定比例的交易价格作为定金,并在拍卖行的协助下与客户签订拍卖房地产转让合同。买受人再支付全部价款后,凭转让合同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房地产权证。《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九条《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2022-07-04 14:13
来自北京市

siling008

买受人再次支付全部价款后,应当凭转让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产权转让手续,并取得房地产产权证书。当事人现场投标成功后,买受人应当立即支付一定比例的交易价款作为定金,并在拍卖行的协助下与委托人签订拍卖房地产转让合同。
2022-07-03 14:12
来自北京市

ask6929948892

当事人现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立即支付成交价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定金,并在拍卖行协助下与委托人签订拍卖房地产转让合同书。买受人再支付全部价款后,凭转让合同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房地产权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九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展开
2022-07-02 14:3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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