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国家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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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性问题。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先予被征收房屋所在区的县(镇)人民政府依法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确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不具备申请条件的,可以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二、补 展开
房屋拆迁国家政策有:(1)房屋补偿费;(2)停产停业损失费;(3)房屋搬迁及装修;(4)土地使用权补偿费、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5)房屋拆迁及装修费用。(6)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设备搬迁费、过渡费、安置等。
你好,房屋征收、房屋拆迁,全国各地规定不同,要依照当地省级政府制定的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执行,发布公告,告知补偿项目,补偿金额、面积等情况。如认为补偿款额过低,可通过诉讼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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