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好友于94年与四人合伙向信用社贷款5万元搞生意,后来亏本.当时是以好友的名字贷的款,以另一合伙人的一部客车作抵押,如果当时信用社及时追债,合伙人还有能力偿还一部分.因当时信用社不及时追债,导致贷款无法偿还,合伙人后来各奔东西.一直无人提起 这事,时隔十年,就是去年,信用社委托法院来追债(连本利算十万元),我好友认为不是他... 展开
我一好友于94年与四人合伙向信用社贷款5万元搞生意,后来亏本.当时是以好友的名字贷的款,以另一合伙人的一部客车作抵押,如果当时信用社及时追债,合伙人还有能力偿还一部分.因当时信用社不及时追债,导致贷款无法偿还,合伙人后来各奔东西.一直无人提起 这事,时隔十年,就是去年,信用社委托法院来追债(连本利算十万元),我好友认为不是他个人用这钱,而且合伙人找不到,抵押物了不在了.请问我好友该怎么办?这贷款是不是过了诉讼时效?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