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共有产权房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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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青岛市共有产权房政策有:1.申请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2.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3.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4.未享受购买房改房和集资合作建房的,可以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5.其他住房解决办法规定的,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在市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2022-03-02 15: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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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目前青岛市共有产权房上市是一个人。如果您想购买共有产权房的话,那么建议您去相关部门咨询具体政策和规划部门。希望对您有帮助。
目前青岛的共有产权房政策主要是针对青岛市市北区、崂山区和崂山区,青岛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有:1.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在规定时间内将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个人联名买卖或以租赁形式的房屋,提供《房地产权证》。
青岛市共有产权房政策是: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有产人,但所辖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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