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共有产权房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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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共有产权房政策,1.申请人必须具有城市户籍2.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3.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2022-02-05 20: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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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青岛市城阳区共有产权房政策有:1、已经取得房地产权证;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价的20%以上(即已购房)。希望对您有帮助
青岛市城阳区共有产权房政策:青岛市城阳区共有产权房政策:(1)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需要由市建委、国土资源与城市规划局联合下发。(2)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工作和居住(3)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附表);(4)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一、在青岛市城阳区共有产权房政策有:1.单身人士购买限价商品住房(70年),2.无房家庭(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3.有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的人员,购买限价商品住房(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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