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屋动迁知青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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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的一种货币补偿金额超过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并在出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后超出拆迁范围。但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得单独提出异议;超过20年限后不能再提供超过40年。
2022-02-05 19: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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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您好,关于房屋动迁的拆迁补偿问题,上海市房屋征收部门有下列规定:1、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的金额,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金额。2、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与正常市场价相同;3、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和搬迁补助费的附属物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设备搬迁或重置的补助费用。4、被征收房屋因征收受到本地区域管理规范围内的其他因素而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条件。5、征收被征收房屋的个人依照《国有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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