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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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政策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房屋成交价1.5%的契税、5元印花税外,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可按不高于原购房价格来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淡须满足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并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所购置的二手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的 展开
2022-01-26 20: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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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提供解答!经济适用房的买卖,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具体数额以当地房源为准。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凭契税票填发时间和本人身份证就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 展开
青岛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1.购入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购买此类住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特殊条件。2.购入家庭,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3.购买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购买此类住房除正式施工合同的,商品房、标准价房或二手房都可以办理入住手续。4.购买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或者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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