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婚前买了两套房,一套公公名字,一套老公名字,婚后老公工资全部还房贷,女方工资作为日常开销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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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合理!怎么说呢,如果你们相亲相爱,相伴一生倒是挺好的。但是假如离婚,女方在经济上没占到任何优势。按照新婚姻法来看,假如离婚发生,你估计啥也么得!
2021-12-28 13: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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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老公名字的那套,法律上是合理的,婚后老公工资还贷,实际上属于共同财产,还贷部分有一半属于女方。如果公公名字的那套,必须要求公公独自还贷,否则还贷部分属于赠与。实际上这两套既然都是男方的名字,让男方自己还就行了,要求男方也负担一半生活费
好悲催,这个事情整不好会闹离婚的,好好找你老公谈谈吧,还一套可以,但是还公公那套就有点不讲就了,哪能这么干呢?公公那套过户到你名下,你还贷,他住房也算孝顺媳妇了,有些人家就是心术不正,想好了,不要着急要孩子,不行就离婚吧,别把自己将来整的很悲催。怎么找了这么个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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