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真诚的向你请教关于房屋合同的问题。
我与2002年在建筑公司那里买了一套房子,当时他们说为了减少纳税,将我当做他们的职工,以职工集资建房的名义签订了一份《职工集资建房合同》(整个楼上的住户都是以职工集资建房的名义签订的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建筑公司为我办理房产证,费用由我承担,还规定我在签订合同时先交付4万元,剩余欠款由建筑公司将房产证交给我后30日内全部付清... 展开
其他答案
1.此合同本身就是无效合同。2.建筑公司已经因为违规收到了处罚,而且这是明显的双方都违规。所以不应该是欺诈。3.解决的办法只能是重新签订合同,或者建筑公司退款。3.
2007-06-16 02: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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