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商品房出售条件有什么?
其他答案
1.预售人已经交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2.预售人已经取得了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预售人投入建设的资金,按照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已经达到了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预售人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指商品房符合预售条件后,经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的书 展开
2021-09-29 10:06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土地的批准文件;(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4)已通过竣工验收;(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 展开
珠江路小区 幸福筑家 精装三房 拎包入住 周围配套设施齐全2室1厅|48.06平米|精装修| 低层/7层 |整租玄武- 珠江路租房-珠江路小区距离1号线珠江路站约464米拎包入住 家电齐全4500元/月
1、商品房销售的主体必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核批发的资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公司销售商品房同样需要取得有关的批准,为委托中介机构则需要取得相应的资格。2、出售商品房需要已经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依法缴纳全部的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3、商品房建设完成并竣工,或者即使尚未建成但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4、经建设工程质量部门验收合格,取得验收合格证书。5、属于 展开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