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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关于房产继承的法律

ask9459691329|2021-08-25 18:2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3415917098

赠与和房产继承的区别 1、时间的区别 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不会发生。健在的父母愿意将房产赠与子女,这种行为不叫继承。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的合法财产权益。而赠与则是在发生在当事人在世的情况下。 2、税费方面的区别 个人无偿赠与房产的,需缴纳全额契税(目前税率3%),房屋赠与在 展开
2021-08-27 18:51
来自北京市

benbi

“房产继承”的法律定义 房产继承,应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并且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房产继承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2021-08-26 19:30
来自北京市

ask2967634846

关于房产继承的法律误区:只要立了遗嘱一切就OK 按照人们的一般理解,只要立了遗嘱,身后事就已经安排好了。其实,事情并非这么简单。 律师纠错:有了遗嘱,并不意味着立遗嘱人的意愿就能全部实现。比如出现以下情况时,继承遗产就会出现麻烦。 首先,遗嘱继承能够顺利进行,前提条件是所立遗嘱必须合法有效。如果遗嘱最终被认定为无效,遗嘱继承显然无法实现。 其次,遗嘱对财产及财产线索写得不明晰。比如,立遗嘱人在遗嘱 展开
2021-08-25 20: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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