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税费计算> 问题详情

??女方非要房产公证合理吗?谁有什么建议呢?

ask6363891067|2021-05-27 13:3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6511746921

因为现在新的婚姻法,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房产归名字所有,非双方共同财产,所以要求加名字的话,国家或地方单位收取费用这个逻辑还算合理。
2021-05-29 14:17
来自北京市

ask9167910864

可以公证说房屋有女方一半。但即使公证也只是对财产协议的一种用公权力确认的手段,不是房屋所有权即物权转移的凭证,不发生物权转移的效力。公平起见,建议最好是去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能够提供相关出资证明的话可以免掉契税之类的税费。
2021-05-28 15:36
来自北京市

ask4225579886

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房屋)是可以转到女方个人名下的,但并不是公证转到女方个人名下。我国房屋产权实行的是登记制度,男方婚前个人房屋要想转到女方个人名下,只要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就可以了,而且也只有办理了过户登记的,才可能是女方个人的财产。公证,并不是房屋产权转移的法定程序,如果只公证却不过户,房屋产权事实上并未转移,仍然属于男方个人,当然赠与公证的除外,根据《合同法》第188条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 展开
2021-05-27 15:18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