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茗阳天下开发商提前终止认购协议书条款是不是违约?寻求律师和专业人士的帮助(来自信阳茗阳天下小区)
我是2008年10月3日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协议书,协议书明确规定了购买的房号,面积及价格,缴纳了一万元定金,并且有一条规定了在签订认购协议书的时间到楼盘公开开盘日期止“日增值100元”活动,但是由于开发商迟迟没有开盘,于2009年8月31日签署一份“日增值100元”活动终止协议书,但是我没有签署,开发商于2009年12月24... 展开
我是2008年10月3日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协议书,协议书明确规定了购买的房号,面积及价格,缴纳了一万元定金,并且有一条规定了在签订认购协议书的时间到楼盘公开开盘日期止“日增值100元”活动,但是由于开发商迟迟没有开盘,于2009年8月31日签署一份“日增值100元”活动终止协议书,但是我没有签署,开发商于2009年12月24日正式公开开盘,并规定在开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必须签署“商品房购房买卖合同:否则自动终止认购协议书,属于我违约,在我签署合同前必须签署“日增值100元”的附加协议,并且按照2009年8月31日算日增值活动金额,这样的开发商算不算违约?我如何维护个人的权利?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定重谢!“日增值活动”截止日期补充协议书 甲方:xxxxxxxx乙方:姓名:xxx性别:男身份证号:联系方式:xxxxxxxxxxx1、乙方于2008年10月3日认购甲方所开发之茗阳天下xxx楼xxx 号房。2、乙方认购价格为每平米人民币贰仟陆佰贰拾零元(小写:2620元/㎡)。享受日增值活动从2008年10月3日起执行,2009年8月31日正式截止。4、乙方增值总金额为100元/天×333天=33300元。本增值额直接抵扣总房款。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甲方从房款中扣除。5、本协议在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自动失效。6、本补充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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