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申请对象要求在上海工作满1年,同时与依法设立并实际运作在上述区域的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金满1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金单位应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一致,正式签订购房合同时仍就职于该单位,具有购买本市商品住房资格,申请人家庭未购买过宜浩佳园和教师公寓,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人才(以下简称人才):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标准 展开
一、申请对象申请对象要求在上海工作满1年,同时与依法设立并实际运作在上述区域的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金满1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金单位应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一致,正式签订购房合同时仍就职于该单位,具有购买本市商品住房资格,申请人家庭未购买过宜浩佳园和教师公寓,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人才(以下简称人才):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标准分值,或持有上海市人才引进类居住证;3、符合产业发展需求,拥有一定技能的专业技术骨干: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获得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及以上,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的技能人才;或取的区级以上科研、竞赛成果表彰奖励的专业人才。二、供应标准符合限价房供应对象要求的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限价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购买限价房的,其家庭成员应当同时具有购买本市商品住房资格。符合限价房供应对象要求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单身人才,可以单独申请购买限价房。单身人才、三人以下家庭(含3人)限申请购买一套一居室或两居室住房;四人以上(含4人)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三居室住房。申请人购买的限价房,如符合本市房产税征收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税费。三、申请人和申请受理符合限价房供应对象条件的人才为申请人,应按以下原则提出申请:1、已婚人才应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如夫妻双方仅有一方符合申请条件的,则符合条件的一方为申请人;如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则应以其中的一方为申请人。2、单身人士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上述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作出书面承诺,提交申请资料。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