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需要手续:首先,要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或
购房合同。根据《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
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
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
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
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
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
展开 房屋过户需要手续:首先,要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或
购房合同。根据《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
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
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
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
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
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
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其次,应当办理
房屋过户手续。办理
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1、双方当事人在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
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
成交价格;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
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4、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
税费;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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