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2017年6月1日的
购房政策,第二点:非本市
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在上述区域购买
商品住房时,需提供
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结合您的实际情况,您个税缴纳金额是0元,这是没有缴个税的体现,那么,您是否有在本市缴纳1年以上的社保呢?如果有,也是可以在佛山
限购展开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2017年6月1日的
购房政策,第二点:非本市
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在上述区域购买
商品住房时,需提供
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结合您的实际情况,您个税缴纳金额是0元,这是没有缴个税的体现,那么,您是否有在本市缴纳1年以上的社保呢?如果有,也是可以在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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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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