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链家华传玲很高兴为您服务。1,杭州市住保房管局于2017年3月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
限购措施的通知》,明确非本市
户籍居民家庭自
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2年以上,且不得通过补缴个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在杭州十二城区(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江干区、滨江区、之江区、下沙区、余杭区、萧山区、富阳区、大江东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既有
购房资质。2,因此您
展开 您好,链家华传玲很高兴为您服务。1,杭州市住保房管局于2017年3月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
限购措施的通知》,明确非本市
户籍居民家庭自
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2年以上,且不得通过补缴个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在杭州十二城区(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江干区、滨江区、之江区、下沙区、余杭区、萧山区、富阳区、大江东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既有
购房资质。2,因此您在杭州十二城区不可购买
住宅。3,目前杭州四县市(建德、临安、桐庐、淳安)和非
住宅类不在
限购范围。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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