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租赁房屋拆迁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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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拆迁该如何处理? 房屋出租方不能或者不愿继续履行合同,承租人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拆迁、征收不同于买卖、转让等物权变动行为,而是通过补偿的方式达到拆除、征收房屋的目的,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不利于拆迁、征收工作的进行,且承租人的使用权的确因拆迁、征收受到了影响,为保障拆迁、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及保障承租人利益,应给予承租人补偿。
2021-02-11 09: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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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拆迁该如何处理? 1、根据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 展开
租赁房屋拆迁该如何处理? 哪些权益属于出租人,哪些权益属于承租人? 1、征收补偿属于所有权人即出租人。 2、积极搬迁奖励费属于出租人。 3、解除租赁合同造成承租人损失,出租人应对承租人适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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