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趋势走向> 问题详情

关于房子产权(来自成都左右小区)

四年前我单位分了一套房子,价值35000元,因我没有那么多钱交给单位,我把房子卖给了亲戚,但是产权还是我,前段时间亲戚又把房子以60000元卖给外人,卖的过程中我和外人去到公证处办了公证,大意是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如有违约陪对方10000元,现在房子涨价在120000元左右,我觉得损失太大,没给外人过户,打算赔给外人70000... 展开
禧唰唰|2007-06-12 06:46

其他答案

乐乐瞳瞳

你在公证处办理的公证是有效的,如因房子涨价的原因违约,你的官司不会赢,虽然房屋过户以登记为准,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以然受法律保护.最好协商解决.
2007-06-12 06:51
来自北京市

小乱姐姐

小平我爱你:你好! 如果在买卖合同中对违约行为的处理约定,最多归还外人购房款,赔付对方相当于购房款的违约金,也就是双倍返还。
2007-06-12 06:51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