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产权(来自成都左右小区)
四年前我单位分了一套房子,价值35000元,因我没有那么多钱交给单位,我把房子卖给了亲戚,但是产权还是我,前段时间亲戚又把房子以60000元卖给外人,卖的过程中我和外人去到公证处办了公证,大意是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如有违约陪对方10000元,现在房子涨价在120000元左右,我觉得损失太大,没给外人过户,打算赔给外人70000...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在公证处办理的公证是有效的,如因房子涨价的原因违约,你的官司不会赢,虽然房屋过户以登记为准,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以然受法律保护.最好协商解决.
2007-06-12 06: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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