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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公证房产

我外甥女要结婚,她男朋友家答应借给她钱让她买个街面房,约30来万。前提是我姐必须把她的一处价值70来万的房子公证给她女儿,内容是我姐活着有使用权,死后归她女儿所有。现在我姐离婚了,就一个女儿。我个人感觉男方是怕我姐再找个老公分家产。可我姐要是觉得她女婿不好,完全可以推翻公证。我外甥女的男朋友家为什么让公证?公证后要推翻公证是... 展开
小城堡|2007-06-11 00:58

其他答案

罗罗儿

结婚后取得的财产属夫妻共有财产,她男朋友等离婚后拿那70万房屋的一半产权,其实你姐完全可以在赠与或遗嘱上注明单独赠与你外甥女,让他计划落空。 无论形式是属赠与或是遗嘱,撤消都无须经你外甥女同意。
2007-06-11 01:03
来自北京市

静水流深forever

呵呵,不动产权利以登记为准,而不是公证。且“姐活着有使用权,死后归她女儿所有”,这句话要是你没有表达错误的话,那显然是和法律违背自始无效的,因为所谓所有权:权利人对物的自由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是全面的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权利。所以,我不相信中国大陆有哪家公证处的智商,会与这位男朋友一样。从你的补充问题,真看不出女方有向男方借钱的必要。你姐贷款,还清后赠与自己的女儿不行吗?莫非这套房产的权 展开
2007-06-11 01:0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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