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卖房6年不过户,买方无法证明引起实际损失怎么判
2013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年我付了全款,对方交付房屋。因房屋暂未下证,双方并约定卖方办理下证后过户。2016年能办理了,卖方却迟迟不办证并以合同无效起诉我,2019年6月二审判决合同有效,我再去找卖方要求尽快办证过户,对方还是拒绝履行。现在准备起诉了,但买卖合同上没明确延迟过户的违约金跟律师费等赔偿,只有个“甲、乙任一方... 展开
其他答案
首先应按合同约定计算违约金,对方主张过高的,应由其提供证据证明。这里的损失,包括由于未能及时办理产权证造成的融资功能受限、交易受限,以及为维权额费用均可以包括在内。
你好!及时起诉主张权利;需要结合具体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及交易细节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我长期代理房屋二手房合同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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