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还贷额是否可以抵消个人当月收入所得税
我在北京地区,听天津的朋友讲他的还贷额是可以每月抵“个调税”额的,请教:北京是否执行,如何执行?从何时执行的? 谢谢!
其他答案
这指的是:每个月还款中支付的利息,在今后你出售这个房产的时候,可以抵消该房产发生的部分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将利息计算到房产购置成本中。如果满5年的话,那么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满5年出售该房产,需要按照“(出售价格-原购买价格-合理费用)*20%”,你所说的利息其实就是被计算到“合理费用”中去了
2007-06-09 19: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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