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农村的土地和我还有妹妹三个人的土地都确权在我姐的名下,但她从未赡养父母是村委会的不按正规流程的问题吗?
您好!我母亲农村的土地和我还有妹妹三个人的土地都确权在我姐的名下,但她从未赡养父母,而且确权的时候也没我们的签字,我们现在想收回该怎么办?是村委会的不按正规流程的问题吗?
其他答案
您好,除非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承包权,否则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剥夺或限制其承包权。已经收回或调整其承包地的,原则上应立即退还。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2020-06-26 17:3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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