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黑龙江省萝北县宝泉岭农场职工医院的职工,我们单位为什么没有给我们交住房公积金,这是国家给我们职工的一种福利待遇,任何单位没有权利剥夺,可是我们至今从来没有享受到,我想问问这个问题应该那里能给解决。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 展开
我是黑龙江省萝北县宝泉岭农场职工医院的职工,我们单位为什么没有给我们交住房公积金,这是国家给我们职工的一种福利待遇,任何单位没有权利剥夺,可是我们至今从来没有享受到,我想问问这个问题应该那里能给解决。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住房公积金的性质和特点 住房公积金有如下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交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匿名 回答:0 人气:1 提问时间:2010-03-16 13:48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