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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租了一套房子签订一年合同,那个人住2个月不要住了。然后合同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签订合同书,经一方强行终止合同,需向另外一方支付违约金2000,我可以不退房租吗

小眼睛女人|2010-12-14 13:0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烟火海

你只能叫他赔偿两千元违约金但是不能不还房租,详情请看
2010-12-16 19:10
来自北京市

shenkan520

写的很明白,有2000违约金是你的。但没写是否可用预交的房租和押金抵扣。当然,原则上是可以的。
2010-12-17 11:13
来自北京市

rencuizhen

你只能要求他給你2000違約金,原來多繳的房租要還給他。當然,要他先給你2000以後了。
2010-12-17 08:54
来自北京市

hlx999

完全可以的。但是要考虑到以后,和气生财,最好是协商解决。告诉对方自己的被动和间接损失。万一碰到不讲理的250,就宁事息人吧,就当交学费了。毕竟不值当因为2000元钱闹的跟仇人似的。他在您这里找到便宜,回头会让他买药吃,再把钱花掉的!
2010-12-16 21: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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