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房地产投标联合体吗联合体投标的具体要求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1、对于联合体投标,可作以下理解:1) 联合体承包的联合各方为法人或者法人之外的其他组织。形式可以是两个以上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两个以上非法人组织组成的联合体、或者是法人与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2) 联合体为共同投标并在中标后共同完成中标项目而组成的临时性的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3) 展开
是指房地产投标联合体吗联合体投标的具体要求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1、对于联合体投标,可作以下理解:1) 联合体承包的联合各方为法人或者法人之外的其他组织。形式可以是两个以上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两个以上非法人组织组成的联合体、或者是法人与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2) 联合体为共同投标并在中标后共同完成中标项目而组成的临时性的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3) 联合体对外“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虽然不是一个法人组织,但是对外投标应以所有组成联合体各方的共同的名义进行,不能以其中一个主体或者两个主体(多个主体的情况下)的名义进行,即不能由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 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具备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1) 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其中任何一方不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就不具备投标资格;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国家对投标人的有关强制性规定;3)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4)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例如,在三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中,有两个是甲级资质,有一个是乙级资质,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就低不就高,这个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只能为乙级。3、 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对外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与招标人构成招标投标法律关系;对内关系应由签订联合体各方以协议的形式确定。联合体各方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发生纠纷,应按照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处理。联合体投标具有联营性质,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责,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有义务履行招标人提出的债权要求,招标人可以要求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履行全部的义务,被要求的一方不得以“内部订立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由而拒绝履行。就联合体的内部关系上来讲,代他人履行义务的一方,仍有求偿权,即依据内部约定,要求他人承担其按照联合协议的约定应当承担的义务。 补充说明1) 招标人不得强迫投标人组成共同体;2) 招标人可以拒绝接受联合体投标;3) 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评审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