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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我现想买一套在2008年才交房 房产证还在办 因原屋主无力支付按揭贷款 想把房子卖掉 请问这样的套房可以买的吗 因注意哪些事项

原屋主是按具体相关发票多少钱移交给我 这样的套房买下有何风险吗
shouyu7|2009-04-04 19:1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颤栗马甲

可以买1、合同一定要签好且公正2、一定要你和他一起到银行把贷款还清3、一定先到房管局更改产权人、解除抵押
2009-04-07 16:29
来自北京市

搜鹰网

解决办法有:1直接到开发商那里不能更名!这样做最后,因为产权证下来了后就是你的名字! 2做预约合同公证!但这样存在有道德风险,特别是正对一买房子一方!因为如果房子突然涨价,或者因为其他的原因房东反悔的话,买家是没有办法的!因为公证没有太大的法律效力。实际上是没有产权的房子都叫期房,期房是不能交易的!预约公证实际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
2009-04-07 15:02
来自北京市

宁可网络

可以买没什么风险的,首先把银行按揭部分的钱还清解除抵押,在让朋友到开发商那里申请退房,然后你跟开发商在签购房合同,把朋友的所有费用转成你的名字就可以了,开发商办理产权证的时候直接就办成你的名字了 答案补充 在没有办理产权证之前转最好
2009-04-07 13:52
来自北京市

空想泡泡

深圳房产专家律师意见:如果房地产开发公司证件齐全,不会影响以后交房不给房产证,就可以买,也就是转按揭到你的名下,你自己有这个能力的话是可以的!但是你得等他的房产证下来再买,如果他现在没有钱可以向你借,给你写欠条!等他的房产证一到手你就去过户就可以了!
2009-04-07 11:30
来自北京市

guchi1963

最好不要买,因为房产证未办理出来的房屋,你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其中主要原因在于:首先,房产证未办理完毕前,产权仍属于开发商,而在一手房的购房按揭中,开发商起到的是担保人的作用,如业主连续3个月以上不偿还按揭的,银行可以向法院起诉该业主,开发商也因连带责任要么退款收回房屋,要么为业主承担每个月的按揭还款。你试想一下,你从该业主手中购买了一个未办理好产权的房屋,开发商怎么会为你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展开
2009-04-07 11:07
来自北京市

111zhaojun

最好不要买卖
2009-04-07 09: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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