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否强制执行
我们公司没有给我们上公积金,现在辞职了向公司咨询此事,公司的回答是公司连年亏损可以不缴纳,像这种不缴纳公积金的行为,国家有什么证明确认可以不予缴纳
其他答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规定: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所以,单位确因效益不好,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降低标准或缓缴,但必须按法定程序通过。
2008-07-01 18: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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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此,如果单位未按法定程序通过,就擅自不缴或少缴作废公积金,可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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